2019-10-020次浏览来源:网络
标准分为72分
毕业生要素分
1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 8分
二级 6分
三级 4分
四级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2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级 5分
学校级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2用人单位要素分
1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2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留学生落户海归上海落户留学生落户中介)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