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并发布相关要求。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
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在5月31日前注册登记。留学生落户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
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上海落户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