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市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比如:英语6级425分以上对应8分,学习成绩排名前25%对应8分。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具体分值等详见下文。
毕业生要素分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 :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8分二级6分三级4分四级 2分
4.外语水平☆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学校级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2.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输入用人单位要素分基本要素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分
导向要素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3.自主创业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标准分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留学生落户上海上海留学生落户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为72分。留学生落户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