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国务院办公厅1月份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新华视点”记者跟踪采访发现,一个多月来,广东、湖北、湖南等多地已能顺利上户口,但在一些特大城市上户口还需等待。此外,一些人因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两道“坎”而被“卡”在落户的半路上。同时,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有人因担心成为超生罚款依据而迟迟不去办理落户手续。
特大城市仍需“耐心等待”
记者梳理发现,国办《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广东、湖北、湖南等多地公安机关就已出台政策,明确禁止设立任何户口登记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意见出台后,多地登记户口政策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记者向湖北、湖南两省不少基层公安局户政部门与派出所电话咨询发现,目前无户口人员办理上户手续,均不用再查验准生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科科长张展松告诉记者,国办意见出台后,各地市均已明确取消户口登记与计生挂钩。
不过,在上海、上海等特大城市,无户口人员还需等待一段时间。海归落户上海19日,记者来到上海市西城区某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民警说:“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目前还无法办理”。记者随后拨通上海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收到了国务院颁布的文件,但目前上海尚未出台落实细则,请耐心等候。”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表示,上海将认真落实国办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上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研究,切实做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记者从上海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以及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跟进中,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上海、上海等特大城市有人口控制的严格目标,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因地制宜的地方政策。但是,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权利不能因此而受到损害。
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
许多人为拿到户口而欣喜,也有一些无户口人员仍在踌躇是否要登记户口。
家住上海市海淀区的张凯对记者说,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现在还没上户口。国家明确政策后,给不给孩子上户口还有所犹豫:一是上户口后,个人信息会不会被用来催缴超生罚款;二是在目前上海严控人口增量的背景下,落户后能否真正享受到各项福利待遇。
国办意见颁布时,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已经明确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人员落户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各地应尽快出台细则,让老百姓心中有数,避免造成执行混乱。留学生落户政策”汪玉凯说。
实际上,户口登记与计生脱钩后,计生部门也感受到了压力。安徽省合肥市一位街道办事处计生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上户与计生之间的挂钩是大势所趋,今后如何保障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生部门也面临挑战。
业内人士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脱钩后,计生部门实际上失去了征缴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司法手段保障,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形成约束。
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成两道“坎”
国办意见中明确,超生、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落户。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需向相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再申请落户。
广东省公安户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户口人员中有不少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再加上时间比较久,成为户口登记的一道难题。“还有不少人不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要补办出生证明就需要先做亲子鉴定,手续繁琐,耗时也长。”
此外,相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涉及领养的人员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目前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到民政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才能出具《收养登记证》。若收养弃婴,还需首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找弃婴生父母,以及辨别其是否属于被拐卖儿童,以此防止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遗弃婴儿等行为。
有基层民警建议一方面加快健全与完善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查找收养子女亲生父母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调整与完善收养程序,让有条件、有意愿的收养家庭能顺利办理收养手续。留学生落户据“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