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市人保局网站昨天公布了《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9条,进一步明确了操作的依据、管理部门、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的条件、家属随迁的条件、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及办事流程等事项。目前,细则已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
留学人员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对于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实施细则还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按照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同时申请落户。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随迁范围。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及家属随迁,应当由留学回国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