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1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最大的资源是人才资源,为进一步施展居转户政策的作用,吸 引更多优良人才到上海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对居转户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 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上海留学生落户《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居转户政策中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域,颁布了《专业技巧类职业资格目录》、《技师、高级 技师工种目录》。同时,规定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以作为申请的根据。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在本市远郊地区教导单位中的教学岗位、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医护岗位、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的农业技巧推广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并颁布了《本市远郊地区教导单位名单》、《本市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名单》。 另外,《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居转户的配偶落户政策,提出: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嘉奖、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巧职 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固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供给相应证明材料。 《意见》还进一步放宽了居转户人员落户地的规定,提出: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11类人士入沪籍可走快车道 上海市国民政府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措施》,据该措施,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巧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嘉奖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颁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细则》,同时具备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用人单位与留学回 国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以上;申办落户人员年纪距法定退休年纪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留学回国人员 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细则的有效期至12月31日。
●非沪籍毕业生打分落户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颁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上海留学落户留学生户口 无房者不必买房再落户 "居转户"可挂靠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