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现在每个城市都在引进大量的人才的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近有青岛的朋友在提问的关于青岛市的人才引进落户是否复杂的,一般落户都是手续简单的而且没有收费的,接下来就由给各位介绍一下有关青岛人才引进落户的基本流程的。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复杂吗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不复杂的。
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办理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千人计划、特支计划、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技术资格的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在
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2.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2)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新区没有社保缴纳年限限制)。
(4)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新区没有社保缴纳年限限制)。
以上人才落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引进后出具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公安部门凭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材料
没有就业的
1、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
3、、、技能证书等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1.引进人才的原件、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上海留学落户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相关材料存在异议需档案审查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
4.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有效用人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落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未就业的
(一)申请
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核准
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三)调转档案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四)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落实就业单位的
(一)申请
用人单位专门经办人员应携申请人的以上材料到市人社/区人社/区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办理的,还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复印件登记备案):
(二)核准
市、区经办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核准引进人才,向申请人出具《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对需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与其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三)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上面就是关于青岛市人才落户的相关流程的,其实还是很简单的要求也是不高的就是没有就业的也是可以落户的,落户迁移户口也是不复杂的,资料齐全的话都是当天就办理的,不同情况就是不同的办理方法的,了解更多法规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