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30次浏览来源:网络
《社会保险法》施行后,上海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参保将统一逐步由“三险”向“五险”过渡,为了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目前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如果已经缴纳“五险”,在原单位可以继续缴纳“五险”,但是离开原单位重新就业,应当按规定缴纳“三险”。
至于“三险”如何缴纳,考虑到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为实现平稳过渡,上海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三险”设定了五年过渡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2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留学生户口上海户口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留学生落户其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缴费基数6%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过渡期规定,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201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558元。个人缴费为:3896×40%×9%=140元。单位缴费为:3896×40%×28.5%=444元。个人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共计584元,相当于2011年度城保“五险”最低缴费的一半。当然过渡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将按规定逐年提高。
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交社保是按城镇或非城镇户籍的类型确定缴费基数的,目前外地非城镇户籍的以2346元为最低缴费基数,单位按27.5%的比例每月交645.3元,个人按9%的比例每月交211.2元,包含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每年4月份调整缴费基数。/>社保缴纳后是不能退的,不在上海工作后,可以转移到异地去,前后加起来满15年到退休年龄时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