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学生家眷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顿登记表。 织梦好,好织梦
2、国内最高学历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资料与留学回国人员雷同。
3、随迁配偶跟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讲演原件)。 织梦内容治理体系
4、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自己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5、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跟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或其余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自己护照或旅行证。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6、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附原单位辞职证明;若在上海已有工作单位的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三资企业的须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安顿表须在用人单位看法栏内盖章并附劳动合同。
7、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户口本跟身份证及放弃随迁许诺书。 织梦内容治理体系
8、16周岁以上的个别高中在校生随迁的,需供给学籍证明。
9.其余必要的证明资料。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及家眷随迁,应当由留学回国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是指: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合乎本市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用人自主权跟独破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存在用人自主权的中心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2、大型跨国企业在沪依法注册设破的分支机构,依法注册并设有专职人事部分的非企业法人社团机构单位。上述单位必须持有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
3、通过人才派遣方法就业的,由树破劳动关联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供给相应证明。无专职人事部分的民营企业的申请,须由存在人事档案治理职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办申报。用人单位不得委托其余中介机构或其余单位及个人代办申报。
第七条 申请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人事部分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证件有效期残余六个月以上。
4、系事业、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容许证。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证件有效期残余六个月以上。 内容来自dedecms
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有效期残余六个月以上。 内容来自dedecms
6、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①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② 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③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应聘权受权书;
④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分支机构的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证。证件有效期残余六个月以上。
7、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有服务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社会保险缴纳单。
8、属留学人员来沪投资开办的企业需供给本企业验资讲演。
第八条 对于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按请求向受理部分提交申请资料。
存在特别特长或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品位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受理。 织梦内容治理体系
受理部分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齐全且合乎法定情势请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的受理告诉书。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合乎法定情势请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资料补警告诉书,一次性告诉须要补正的全部资料,并商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copyright dedecms
受理部分对予以受理的资料进行收拾、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资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审核。 织梦内容治理体系
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依照划定,对初审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实现审核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将审核通过的看法反馈受理部分,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治理办公室,由市公安局人口治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本市各区县公安部分。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的《不予审批决定书》。
受理部分依据审核看法在5个工作日内实现批复函、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手续,并网上告诉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分凭相干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徙、申报、人事档案调动及劳着手册等手续。 第九条 其它 本履行细则自2010年11月4日起履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本履行细则中的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干部分负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