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3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22年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 三、办理依据 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审核;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审批内容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本人、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及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申请办理上海户口,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准予办理户口。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法律效力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留学生落户上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审批对象 用人单位,自然人。 五、审批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2.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在国内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