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本记者报道北京理工大学的王教授问,他的儿子、儿媳在德国读博士期间所生孩子,可否送回国内落户抚养?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要求并非个别现象。随着中国出国留学人员越来越多,不少人要求,他们将来希望回国工作,为了集中精力学习,希望将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如下解决办法: 出国留学人员将其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可以向其子女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留学生落户政策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在选择送回国内抚养的子女拟居住地的时候,要按照以下顺序:第 一、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在国内的,在其父亲或母亲处;如果其父母都在国外,可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的抚养人处。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第 二、没有上述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第 三、没有上述两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申请常住户口时,须提交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其父母身份的证明、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