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万里长征路: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出租人(房东)复印件1份
- 承租人(房客)复印件1份
- 出租人(房东)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 房屋租赁合同1份
承租人带齐以上材料,至莘西南路158号莘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办理。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
11:00
13:00-
16:30
备注:无强制要求房东本人到场
2、来沪人员管理站证明:
- 房东第
一、第二页复印件2份
- 房东复印件2份
- 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 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带齐以上材料,至宝城路100号莘城来沪人员管理服务站缴交税款,每月房租*12*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11:00
13:00-
16:30
备注:1)无强制要求房东本人到场
2)因社区不同,具体的办理地点也不同;可以在办理完租赁备案后询问工作人员具体的办理地址,并且打电话询问具体需要的材料及是否需要房东本人到场(有些工作人员要求必须要房东本人到场,因为房东需要交税,但房客代交亦可)
3、落户办理
1)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来沪人员管理站证明
- 临时落户信息登记表
- 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三选一)复印件
- 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租赁房屋内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即步的材料)
2)辅助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来沪就业的,提供6个月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以上的本市正常缴费保险清单(莘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可打印)
承租人带齐以上材料,至莘西南路158号莘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办理。留学生落户上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
11:00
13:00-
16:30
需准备材料:
1、房东
- 复印件
- 复印件
2、房客
- 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租赁合同复印件
- 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 近六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上海自2002年开始实行人才落户,本意是想通过此种办法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为上海引入更有竞争力的人才。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在2013年后,人才落户制度又变为落户制度,的变化就是对落户持证人的 ;条件管理 ;相对弱化,取而代之的是通过设置相应的指标体系,对持证人进行 ;积分管理 ;。根据2013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落户管理办法》,落户实行 ;积分制 ;持证人可凭分值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