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相关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精神,本市对原有《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细则》作为配套政策也需作相应修订。
二、本次修订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一)对境内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相关事项,如申报材料、受理机构、有效期限、居住登记信息变更等进行了明确细化。(二)简化了申领居住证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删除了《寄宿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等证明材料。(三)缩短了证件办理的总时限。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四)增加了 ;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的规定。(五)增加了便民服务措施。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可以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六)增加了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相关规定。《细则》第八条明确规定,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三、持证人居住地或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将变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
四、《上海市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留学生落户政策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五、《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会有什么影响?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