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50次浏览来源:网络
办理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二·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现场拍照。
2.居民等有效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亲戚家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落户上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戚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需同房东本人一同到房屋所属街道办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1)房东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人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4)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2.到房屋所属街道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清单: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需居委会加盖公章确认,居委会盖章需要验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2)(验原件收复印件)
3)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5)社保金缴费记录(1年内正常缴满6个月)
3.上缴以上材料后,约一个月可以领取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