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新政有利居住地管理迁入“公共户”不改待遇
根据新政,明年1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保局、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将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而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对上述新政,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副主任阎昭昨日接受了新闻晨报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新政出台的背景、原因及相关执行细则。
阎昭还表示,新政策的出台,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事项。落户上海留学生落户中介
新政有利居住地管理
新闻晨报:能否介绍一下此次落户调整的出发点和背景?
阎昭: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作为一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设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经有20年。
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上海需要引进全国各地乃至海外人才发展建设,为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问题,上海设置了人才类“集体户”。当时作为一项服务保障措施,主要针对的是没有配偶、没有亲属、没有住房的引进人才。但随着时间推移,挂靠在人才类“集体户”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落户人员大多是人户分离,一旦遇到婚嫁、出入境、购房等需求,都需要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多有不便。
上海推出了“公共户”的便民服务措施,为确无落户条件的人员提供落户便利。留学生落户中介而将人才类“集体户”人员迁入“社区公共户”,是公安机关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措施,有利于实施居住地管理,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