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20次浏览来源:网络
海归回国办理上海户口的前提及申请资料及政策 第一条 目标跟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策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标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依据《公安部、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部〈对于标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告诉〉》(公通字〔2010〕19号)跟市委、市政府对于深刻人才工作体系机制改革的有关请求以及相干划定,制订本履行细则。 第二条 留学生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前提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存在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集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合乎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公民币及以上、信用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划定加入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公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前提(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合乎下列前提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 ;211 ;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心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 ;211 ;高校毕业生履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 ;211 ;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出发点本科跟HND等情势)。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光须满1年以上;中外配合办学、结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跟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出发点本科跟HND等情势)。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获得副高等及以上专业技巧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深造、做拜访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合乎上述四项前提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均匀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道对应。 5.其余不合乎第2、3项前提,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光须满1年以上;中外配合办学、结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跟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出发点本科跟HND等情势),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均匀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道对应的人员。 留学生落户上海可能找上海户口网老师加急提交资料,疾速落户上海。(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合乎下列前提: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请求同上)或合乎第4项前提,来本市开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公民币(实缴),自己担负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个别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均匀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道对应。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光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请)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商定有试用期的,需实现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纪须距法定退休年纪5年以上。 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可能找上海户口网老师加急提交资料,快捷办理上海户口。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畴。 第四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施展重要作用、拟长期利用的人才。 本国企业在沪代表处跟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存在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 单位需提交的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申请资料均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讲演。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跟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同一社会信用代码(依容许经营的,另须供给相干主管部分批准的容许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供给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供给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跟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供给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干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跟上级法人的受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同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残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请)合同。 来本市开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开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一)教导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深造人员的供给国(境)外深造证明(须附存在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跟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等及以上职称证书。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供给原工作单位批准调出或已离任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供给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存在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跟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寄籍办理 ;农转非 ;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供给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供给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跟产权人独特签订的批准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群体户口的,供给相应的群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批准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供给结婚证书;离异的,供给离婚证、离婚协定书或法院调处书、裁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供给存在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供给存在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正当生养的证明。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批准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供给档案保存单位出具的保存证明。
(九)在本市畸形缴纳社会保险跟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跟期限由社保体系供给;未畸形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公道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奈供给上述证明的,须供给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请相干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光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存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