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可能通过村里批准,再到领土部分去办理。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可要求单位人事网上注册,个人再注册一个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个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建议提前1-2个月准备)。然而都是要合乎前提的,城市村民建住宅,应当合乎乡(镇)土天时用总体计划,并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跟村内空闲地。城市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公民政府审核,由县级公民政府批准
一、城市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1.《中华公民共跟领土地治理法》第六十二条 城市村民一户只能领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标准。
2.城市村民建住宅,应当合乎乡(镇)土天时用总体计划,并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跟村内空闲地。城市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公民政府审核,由县级公民政府批准;其中,波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划定办理审批手续。
3.城市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合乎上述划定,可能通过村里批准,再到领土部分去办理。
附:
对于加强城市宅基地治理的告诉(黔领土资发[2005]4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深刻改革严格土地治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跟领土资源部《对于加强城市宅基地治理的看法》(领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加强城市宅基地治理,正确领导城市村民住宅建设公道、节俭利用土地,切实维护耕地,现将进一步完美城市宅基地治理的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严格履行计划,从严把持村镇建设用地范围
(一)放松完美乡(镇)土天时用总体计划。各地要结合土天时用总体计划修编工作,放松编制完美乡(镇)土天时用总体计划,依照兼顾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乞降把持增量、公道布局、粗放用地、维护耕地的总准则,公道判断小城镇跟城市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畴跟用地范围。各地城市宅基地总范围准则上不再扩大。计划城市居民点选址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良田好土。经批准的乡(镇)土天时用总体计划,应当予以布告。领土资源治理部分要踊跃配合有关部分,在已判断的村镇建设用地范畴内,做好村镇建设计划。
(二)从严把持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抓好试点,逐步推开,领导城市村民住宅建设按计划、有盘算地逐步向小城镇跟计划的城市居民点集中。对城市计划区内的城市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振兴建农夫住宅小区,避免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对城市计划区范畴外的城市村民住宅建设,依照城镇化跟粗放用地的请求,激励集中建设农夫新村。在计划撤并的城市居民点范畴内,除危房改革外,结束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城市村民住宅建设应合乎土天时用总体计划、村镇计划。然而,山区因受地形跟农业生产前提限度,可在计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外疏散建设住宅。疏散建设住宅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三)加强城市宅基地用地盘算治理。城市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纳入年度盘算。从2005年起,各州(市、地)下达县(市、区、特区)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盘算指标中,可单独计列城市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盘算指标。城市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盘算指标逐步履行跟城市建设用地收拾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级领土资源治理部分对新增耕地面积跟品质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盘算指标中优先调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城市村民住宅建设。
州(市、地)领土资源治理部分要负责对同级公民政府(行政公署)批准的城市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指标供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超指标批地。各县(市、区、特区)每年应将经批准的城市宅基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盘算指标履行情况纳入建设用地报备案,一并逐级上报省领土资源厅备案。
二、改革跟完美宅基地审批制度,标准审批程序
(四)改革跟完美城市宅基地审批治理办法。为适应城市村民住宅建设的特点,保障其用地依法、及时获得,维护其正当权利,城市村民住宅建设波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公民政府依据上级下达的城市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盘算指标跟城市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须要,每年年初一次性向有权一级政府(行政公署)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自治州公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的乡(镇)跟市辖区的乡(镇),以及县(市、区、特区)公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农用地转用直接报省公民政府批准,同时抄报所在州(市、地)公民政府、行政公署领土资源治理部分备案。其余乡(镇)的农用地转用由州、市公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并报省领土资源厅备案。
城市村民申请在经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范畴内建房的,经乡(镇)公民政府审核,由县级公民政府批准。城市村民申请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跟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级公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五)落实占补均衡制度。城市村民建住宅波及占用耕地的,应履行占补均衡法定任务,占补均衡由县级领土资源治理部分负责组织或督促乡(镇)组织村群体经济组织、村民组履行。
(六)严格宅基地申请前提。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可要求单位人事网上注册,个人再注册一个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个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建议提前1-2个月准备)。坚定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划定。城市村民一户只能领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贵州省土地治理条例》划定的标准。市、县领土资源部分应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同一的城市宅基地申请前提。拟定的申请前提应进行公示,征求城市群体经济组织、农夫跟有关部分的看法,报同级公民政府批准履行。不合乎申请前提的不得批准宅基地。申请前提应明白划定城市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别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七)标准城市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城市村民建住宅须要利用宅基地的,应向本群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群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布告。布告期满无异议的,经乡(镇)审核后,报县级公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城市群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颁布。
各地要标准审批行动,健全公开办事制度,供给优质服务。县级领土资源部分跟乡(镇)领土资源治理所要将宅基地申请前提、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干划定跟年度用地盘算向社会布告。
(八)健全宅基地治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进程中,乡(镇)领土资源治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合乎前提、拟用地是否合乎计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依照批准的面积跟请求利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夫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利用费。
(九)加强城市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资源治理部分要依照土地登记的有关划定,加快城市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标准明白,切实维护农夫的正当权利。要加强城市宅基地的变革登记工作,变革一宗,登记一宗,充分施展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治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牢固。
三、踊跃推动城市建设用地收拾,增进土地粗放利用
(十)踊跃推动城市建设用地收拾。县(市、区、特区)跟乡(镇)要依据土天时用总体计划,结合履行小城镇发展策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订跟履行村落改革、归并村落整治盘算,踊跃推动城市建设用地收拾,进步城镇化水平跟村镇土地粗放利用水平,尽力节俭利用群体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收拾,要依照“计划先行、政策领导、村民被迫、多元投入”的准则,按计划、有盘算、循序渐进、踊跃稳当地推动。
(十一)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各地要就地取材地组织发展“空心村”跟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考察清理工作。制订消化利用的计划、盘算跟政策办法,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城市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放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合乎计划。对“一户多宅”跟空置住宅,各地要制订激励办法,激励农夫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等同办法,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十二)加大对城市建设用地收拾的投入。迁村并点、旧村改革波及腾宅还田的,对该农夫新宅基地占用的耕地,占补均衡可履行盘算弥补。迁村并点、腾宅还田新增耕地面积跟品质在县级领土资源局检查、核实,报经州、市、地领土资源局确认后,可作为新增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均衡;城市宅基地占用耕地的,县级领土资源治理部分应依照土地开发收拾复垦计划,组织或督促乡(镇)组织村群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弥补。县(市、区、特区)应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利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局部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收拾,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导,严格执法
(十三)加强土地法制跟国策的宣传教导。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可要求单位人事网上注册,个人再注册一个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个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建议提前1-2个月准备)。各级领土资源治理部分要深刻长久地发展宣传教导活动,普遍宣传土地国策国情跟法规政策,进步干部民众依照土地法律跟爱护土地的意识,加强依法管地用地、粗放用地跟维护耕地的自发性。
(十四)严格日常监管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跟完美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城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明跟禁止各类土地守法行动。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宅基地的监督治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城市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城市购买跟守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天时用证。要强化乡(镇)领土资源治理机构跟职能,充分施展乡(镇)领土资源治理所在宅基地治理中的作用。踊跃摸索防备土地守法行动的有效办法,充分施展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对重大守法行动,要公开曝光,用典范案例教导民众。
东村依据宅基地治理办法:
第七条 城市村民合乎下列前提之一的,可能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起因确需分户,缺乏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群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宅基地的;
(三) 因产生或者防备天然灾害、履行村落跟集镇计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跟公益事业建设,须要搬迁的。
第八条 城市村民须要利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颁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探讨。经探讨批准并颁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治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审核跟县(市)公民政府审批。县(市)公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颁布批准利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城市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利用宅基地:
(一) 年纪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划定标准或者可能解决分户须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城市的土地是群体所有的,所以在土地的制度方面跟城市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城市的住宅地都成为是宅基地,当初城市的屋子,也都不房产证,就是因为土地的性质特别,属于家庭联产承包的,所以都是一些自建房,假如不宅基地可能到领土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