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0次浏览来源:网络
从多家媒体获悉,居住证及居转户改革相关政策或将于下月底公布。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留学生落户政策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此次政策调整将有许多重大突破,变得更为灵活,如居住证积分要素设计,过去主要看学历、职称、缴金纳税,今后要看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效益、团队纳税等因素。而居转户政策也将依据申请人的条件,在7年转户籍的基础上缩短,短2年就可落户。 为了引进国内外人才,上海将在居留权上先试先行,放宽居留证受理条件,简化办理程序。对于外国专家,以往到60岁就要被退休回国,多延期到65岁。现在,上海将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放宽年龄限制。同时,上海还将对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生试行毕业后直接在沪就业的许可。 除此之外,近网上热传 ;只要拿到一定规模风投的创业人才,就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的消息也被市人保局相关人士回应:从政策思路上,上海的确有这样的考虑,但是风投的规模是多少,还没有终确定,目前上海正在细化研究相关政策,快预计6月底公布。
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类(cw9,cr100开头):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 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居转户申请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审批条件
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书)以上职业资格,且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技术职务或技师(一级职业书)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前述第4项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四、补充项
1、办理人房产要求
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一般情况下,优先通过审批顺序 ;
①拥有个人房产落户;
②单位集体户口落户;
③在本市拥有直系亲属的房产落户;
④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落户。 ;
除了 ;拥有个人房产落户 ;以外,其它户址落户方式的审批,基本处于 ;轮候 ;状态。
2、配偶随迁
符合办法第六条款项条件,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人具备条件:通过激励条件的重大贡献、获得奖励,或本市技术职务、技师(一级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
配偶具备条件:
①稳定工作,
②正常缴纳本市社保,
③配偶已经办理了《上海居住证》(含随员证) ;即可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上海落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3、子女随迁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